我市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发布
日期:2024-06-10 05:50 | 人气: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委、市政府工作要求,市政务服务办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市场监管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、单位,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基础上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,研究起草了《天津市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措施》并于近日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。日前从市政务服务办获悉,该措施围绕政务环境、市场环境、法治环境、人文环境4个维度、20项重点任务,通过细化278条具体措施着力打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,服务和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“十项行动”见行见效。
该措施主要围绕深化市场准入准营集成服务、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质效、推进政务服务集约化建设、提升不动产登记智慧化水平4项重点任务,推出74条具体措施,积极营造规范便捷、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。包括:实行“证照联办”一件事,推进企业开办和高频涉企经营许可联动办理,实现“一次告知、一表申报、一套材料、一网通办”。推行“企业码”,实现“一照通查”证照信息。推行“分阶段”施工许可,分别办理桩基工程、基础工程、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,提前项目桩基施工,项目开工时间最长可以提前3个月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京津冀+雄安“跨省通办”、全程网办、异地代收代办、多地联办,方便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。全面推广个人存量房屋交易线上“带押过户”,通过信息共享、业务协同、集成办理,降低个人存量房屋交易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。
该措施围绕推动智慧税务迭代升级、提升供电服务水平、提高用水用气报装效率、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、强化融资信贷服务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6项重点任务,推出80条措施,积极营造开放有序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包括:探索“预填申报—风险体检—智能审核”的预缴申报管理模式。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纳税申报期限,由按月申报调整为按季申报。打造“一云多端+人工智能+全程互动+精准宣传+涉税辅导可视化”的征纳互动服务模式。制定落实京津冀不予采取税务强制措施清单,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当事人,不予采取税务强制措施。打造“津心办电”品牌,升级“三零”服务举措,推行报装接电“零投资”、方案答复“零审批”、业务受理“零要件”。
该措施围绕提升商事纠纷审判执行效率、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量、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4项重点任务,推出57条具体措施,积极营造公开公正、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。包括:深化智慧法院建设,推进二审网上立案工作,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办案,推动诉讼主体、诉讼类型、诉讼流程“网上办”全覆盖,拓展“云法庭”功能。建立裁判文书生效信息即时推送机制,为律师在线查询涉案信息提供便利,提升当事人诉讼便利度。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企业破产(清算)信息综合查询窗口,提供企业破产(清算)涉及的车辆、社保、不动产、房屋交易、企业登记、医保、公积金等信息查询服务。推动建立破产执行联动机制,畅通执行部门与破产审判部门、破产管理人的沟通渠道,规范破产财产解封、移交等工作。
该措施围绕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、扩大市场开放度、深化劳动就业服务、提升公共服务水平、完善交通运输服务、优化城市生态环境6项重点任务,推出67条具体措施,积极营造创新务实、包容和谐的人文环境。包括:高标准建设天开高教科创园,支持高校创新成果、横向科研项目在园区落地转化,推动高校院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。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调制度,通过政府补贴激励,支持企业、职业院校、培训机构等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,为企业培养更多用得上、留得住、干得好的技能人才。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,落实京津冀区域内就医视同备案,开展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线上报销试点。优化“津医保”移动端建设,大力推进医保电子凭证使用,深化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,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。